在2018年终审法院对QT案作出裁决之前,这在香港是绝对的禁区。但现在,答案是肯定的:同性伴侣完全可以申请受养人签证及其续签,前提是你们的关系在海外已经获得了合法的注册或认证。
香港入境处目前的政策是“承认海外注册的民事伴侣关系”。这意味着,虽然香港本地法律目前不承认同性婚姻,但为了吸引全球人才,入境处承认在海外(如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合法缔结的同性婚姻或民事结合(Civil Partnership)。只要你们持有当地政府颁发的有效结婚证或民事伴侣证书,在申请受养人签证时,你们的地位与异性恋夫妇是完全平等的。入境处主任(Officer)在审核续签时,不会因为性别问题而有任何歧视或额外刁难。
但是,这里有一条绝对不能踩的红线:仅凭事实同居或“事实婚姻”,是无法获得认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