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00问/香港续签
100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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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页香港续签100问第一讲 · 宏观战略篇

编号 REFQ7
分讲 CHAPTER第一讲 · 宏观战略篇
适用 APPLIES TO宏观战略

我人不在香港,但有香港公司的雇佣合同,算“通常居住”吗?

很多申请人存在一种侥幸心理,认为只要花钱挂靠一家香港公司,或者让朋友的公司出一份雇佣合同,就能完美解决续签问题。这种想法在当下的审核环境下是非常危险的。单凭一份雇佣合同,不仅无法直接等同于“通常居住”,反而可能因为“人户分离”的矛盾状态引发入境处的深度调查。 入境处主任不是只看纸面文件的机器人,他们拥有调阅出入境记录的权限,一旦发现你的出入境记录与工作合同描述严重不符,比如合同显示你在香港全职工作,但记录显示你才入境待了两三天,这就构成了明显的逻辑漏洞。

在实际审核中,雇佣关系的真实性(Substance)是核心红线。 主任会通过核查强积金(MPF)记录、薪俸税税单以及工资流水来交叉验证合同的有效性。

还有约 300 字,含实操细节、材料清单与红线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