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香港续签100问›第五讲 · IANG(留学生毕业)篇
这是一条看起来很美,走起来却满是荆棘的路。理论上,IANG持有人完全可以作为股东在香港成立公司,并以公司董事或员工的身份为自己申请续签,这在法律上是允许的。 入境处并不禁止自雇,但审核标准会比受雇于人严格很多。因为入境处要防范“空壳公司”的操作——即有些人花几千块注册个公司,没有实际业务,纯粹为了骗签证。
如果你想走通自雇续IANG这条路,你必须证明你的公司是“真实运营”且“有贡献”的。 仅仅有一张商业登记证(BR)和强积金记录是远远不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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