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雇创业
《香港续签
100问》中共 30 题与「自雇创业」相关。
- Q2. 高才通、优才、专才,这三类签证在续签逻辑上到底有什么根本性的不同?
虽然这三类签证最终通向永久居民的路径殊途同归,但它们在续签时的核心考核指标存在本质差异。如果不厘清这些底层逻辑,用“优才”的节奏去准备“高才”的续签,或者误以为“优才”可以一直不工作,最终都会导致身份失效。高才通(TTPS)的续签逻辑最为硬核,核心在于“必须受雇”且对时间节点极其敏感
- Q7. 我人不在香港,但有香港公司的雇佣合同,算“通常居住”吗?
很多申请人存在一种侥幸心理,认为只要花钱挂靠一家香港公司,或者让朋友的公司出一份雇佣合同,就能完美解决续签问题。这种想法在当下的审核环境下是非常危险的。单凭一份雇佣合同,不仅无法直接等同于“通常居住”,反而可能因为“人户分离”的矛盾状态引发入境处的深度调查。 入境处主任不是只看纸面文件的机器人
- Q17. 雇主必须是香港本地强积金(MPF)供款公司吗?海外公司发薪行不行?
雇主必须是香港本地注册的实体,且必须履行香港雇主的法定义务,包括强积金(MPF)和报税。这是高才通续签中极其关键的一环。很多申请人误以为只要有收入就行,于是拿着海外公司(如内地公司或美国公司)直接发放的工资流水去申请续签,结果直接被拒。底层逻辑在于,香港发出高才通签证,目的是为了让这些人才为香港经济
- Q23. 收入证明材料不全(如没有税单),可以用银行流水代替吗?
银行流水(Bank Statement)仅仅是辅助材料,绝对不能完全替代税单(Tax Return)。在香港的薪资合规体系中,税单是证明收入合法性和真实性的“黄金标准”。入境处非常清楚,银行流水是可以“操作”的(比如找朋友转账备注工资),但税单是骗不了政府的。如果你只能提供银行流水而无法提供税单
- Q24. 雇主不愿意配合提供续签材料怎么办?
这是很多打工人最头疼的“至暗时刻”。高才通续签必须要有雇主签字盖章的《雇主证明信》或填写特定的入境处表格(ID990B)。如果雇主以“公司政策”、“麻烦”或“不想承担责任”为由拒绝配合,你的续签申请将无法立项。首先,你要搞清楚雇主顾虑的根源。很多香港中小企业主担心帮员工签了字,就要承担某种担保责任
- Q36. 找不到工作,我自己注册一家公司给自己发工资,这条路通吗?
这是一个在申请人群体中流传甚广,但同时也误导了无数人的“捷径”。直接给结论:单纯为了续签而注册公司,通过“左手倒右手”给自己发工资,在目前的审核环境下是极高风险的操作,大概率会被拒签。 很多人天真地以为,只要有公司注册证书(CI)、商业登记证(BR),再按时缴纳强积金(MPF),就能瞒天过海
- Q37. 入境处对于“自雇续签”的核心考核指标是什么?(不仅是发钱那么简单)
很多申请人最大的误区,就是把“自雇”等同于“发工资”。在入境处主任眼中,工资只是公司运营成本的一部分,它证明不了公司的价值。对于自雇或创业形式的续签,核心考核指标只有两个字:真实。具体拆解下来,就是业务真实性、资金真实性和运营真实性。 入境处不会因为你给自己开了高薪就给你续签
- Q38. 空壳公司(无实际业务、无办公地、无员工)能过关吗?
我可以非常负责任地告诉你,在目前的大数据联网核查机制下,空壳公司续签的成功率几乎为零,且伴随着极高的法律风险。 所谓的空壳公司,通常指只有一张商业登记证,没有实体办公地址(使用秘书公司地址),没有真实雇员,也没有实质业务流水的公司。早些年可能有人通过这种方式蒙混过关,但现在入境处的审核手段已经大幅升
- Q39. 自雇续签需要提交商业计划书吗?需要写得多详细?
对于高才通或优才的续签,虽然官方文件清单里没有明确列出“商业计划书”这一项,但在实战中,一份逻辑严密、数据详实的商业计划书(或业务发展报告)往往是自雇创业续签的“救命稻草”,特别是对于新成立不久的公司而言。 当你的公司成立时间较短,还没有产生足够亮眼的财务报表时,你需要通过商业计划书来告诉入境处:我
- Q40. 必须要有实体办公室吗?共享办公空间(Co-working space)或家庭住址行不行?
这个问题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入境处审批时的“合理性”原则。入境处并没有硬性规定必须租用甲级写字楼,但地址的性质必须与你的业务规模和行业属性相匹配。 直接用秘书公司的虚拟地址(只收信不办公)是绝对不行的,这是空壳公司的标配,会被直接打入黑名单。至于家庭住址,除非你是从事纯粹的自由撰稿人
- Q41. 公司流水要达到多少才能证明业务的真实性?
很多中介喜欢给申请人一个“标准答案”,比如“年流水必须过100万”或者“利润必须覆盖工资”,但在实战中,入境处从来没有设定过一个死板的金额门槛。流水的核心不在于绝对值的大小,而在于是否符合“商业逻辑”以及是否具备“可持续性”。 一个做高端咨询的公司和一个做贸易的公司,其流水结构是完全不同的
- Q42. 我需要雇佣香港永居员工吗?如果不雇人,只有我一个光杆司令行不行?
这是一个关于“加分项”与“及格线”的问题。从政策条文上看,高才通和优才并没有硬性规定你必须雇佣本地的永久居民,理论上“光杆司令”(Solo Founder)也是合规的。但在续签实战中,雇佣本地员工是证明你对香港有“实质性贡献”的最强有力证据,没有之一。 试想一下,如果你能解决哪怕一个香港本地人的就业
- Q43. 必须提供审计报告吗?新成立的公司还没到审计期怎么办?
在香港,所有有限公司每年都必须进行审计,这是法定义务。对于续签来说,审计报告是证明公司财务状况真实性的“终极呈堂证供”。 如果你的公司成立已经超过18个月,或者已经经历了一个完整的财政年度,入境处几乎百分之百会要求你提供经执牌会计师签署的审计报告。这份报告的权威性远高于你自己打印的银行流水或Exce
- Q44. 强积金(MPF)是必须缴纳的吗?自己给自己交MPF要注意什么?
强积金(MPF)在续签审核中扮演着“基础门票”的角色。对于自雇人士(作为公司董事受雇于自己公司),缴纳MPF不仅是法律责任,更是入境处核实“雇佣关系真实性”的最便捷手段。 入境处系统与积金局的数据虽然不一定实时完全联网,但要求申请人提交MPF供款记录是标准动作。如果你连MPF都不交
- Q45. 公司业务合同是和内地公司签的,收入也是内地转入的,算香港业务吗?
这是很多从事跨境贸易、咨询或服务业的申请人最关心的问题。答案是:算,但必须满足“香港发生”的原则。 香港是一个国际商业中心,你的客户在内地、美国还是欧洲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签约主体必须是你的香港公司,资金必须进入香港公司的银行账户,且核心的业务操作是由你在香港完成的。如果你的合同是内地公司签的
- Q46. 我持股但不担任职位,靠分红续签行不行?
这是一个典型的“富人思维”误区。很多申请人以为只要投资了公司,作为股东拿分红就能轻松续签。大错特错!高才通和优才计划的本质是“人才引进”,而非“投资移民”。 入境处考核的核心是你作为“人才”是否在香港发挥了作用,是否有实质性的工作产出。单纯的持股分红属于投资收益,是被动收入
- Q47. 什么时候开始筹备公司才来得及?续签前一个月突击注册有用吗?
很多申请人患有严重的“拖延症”,等到签证快过期了才想起来注册公司。我可以明确告诉你:续签前一个月突击注册公司,基本上等于“自杀”。 入境处主任看到一家成立仅几周、没有任何业务流水、甚至银行户口都没开好的公司,会本能地认定这是为了骗取签证而设立的空壳。这种操作不仅会被拒签,还会让你在入境处留下极差的诚
- Q48. 入境处会不会实地考察我的办公室?
不要以为入境处只会在办公室里看文件,实地考察(Site Visit)是他们核实可疑案例的通常操作。 虽然不会对每个申请人都进行突击检查,但对于那些材料存疑、公司地址异常(如商住两用、偏远工业大厦、多人共用同一地址)或者业务描述模糊的申请,入境处调查科的人员完全有可能上门核实。一旦他们上门
- Q49. 创业续签的税务成本大概是多少?(利得税与薪俸税)
很多申请人只盯着续签,却忽略了背后的隐形成本——税务。在香港创业续签,你面临双重税务成本:公司的利得税(Profits Tax)和个人的薪俸税(Salaries Tax)。 这是一个必须算清楚的账,否则你可能会发现为了保住身份,付出的代价远超预期。首先是利得税。香港税制简单低廉,对于有限公司
- Q50. 银行开户难怎么办?没有公司户口能续签吗?
这是目前创业续签中最大的痛点。香港银行对中小企业(SME)及初创公司的开户审核极其严格,特别是对于持内地护照的董事,反洗钱(AML)审查更是层层加码。 很多申请人公司注册好了,却卡在银行开户上,导致资金无法进出,业务无法开展。没有公司户口能续签吗?理论上极难。 如果没有公司户口
- Q60. 我可以自己开公司给自己续签IANG吗?
这是一条看起来很美,走起来却满是荆棘的路。理论上,IANG持有人完全可以作为股东在香港成立公司,并以公司董事或员工的身份为自己申请续签,这在法律上是允许的。 入境处并不禁止自雇,但审核标准会比受雇于人严格很多。因为入境处要防范“空壳公司”的操作——即有些人花几千块注册个公司,没有实际业务
- Q67. 专才被派回内地分公司工作,如何证明“香港雇用”?
这是一个极具风险的操作,也是入境处严查的“重灾区”。专才计划的立法原意是“输入”人才到香港工作,如果你的肉身长期不在香港,入境处主任会非常直白地质疑:既然你在内地工作,为什么需要香港签证?如果你长期(例如超过半年)身处内地,且无法提供合理的解释和证明,续签极大概率会被拒。如果你确实因为公司业务需要被
- Q69. 为什么说专才是“最不自由”的签证类型?
在香港目前主流的人才引进计划中(优才、高才、专才、留学IANG),专才确实是灵活性最低的。它的核心枷锁在于“人户绑定”。优才和高才通获批的是“你这个人”,你可以去打工、去创业、甚至可以暂时失业在家带孩子(只要续签时能证明有工作);而专才获批的是“你在这个公司的这个职位”,你的签证是依附于雇主的
- Q70. 我可以通过自己注册公司来雇佣自己,给自己发专才签证吗?
有些人会问:“我找不到工作,能不能花几千块注册个空壳公司,然后申请专才把自己招进去?”答案是:理论上可行,实操中极难,且风险巨大。这就是所谓的“自雇专才”,但入境处对这类申请的审核标准,极其严苛。入境处不是傻子,他们会严格审查这家公司的真实运营状况。如果你注册的公司只有你一个人,没有本地员工
- Q75. 投资移民可以工作或在香港读书吗?
完全可以,且没有任何限制。 这一点是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CIES)相对于其他签证类别的一大隐形福利。作为投资移民获批者,你在香港的身份是“非永久性居民”,你的逗留条件中明确允许你在香港受雇、自雇或就读。从政策逻辑来看,香港政府既然已经收了你3000万的投资款,就已经认可了你对香港经济的贡献
- Q85. 做保险续签,必须全职在香港打卡上班吗?兼职行不行?
在续签的语境下,“兼职”是一个极具风险的词汇,建议申请人在申报时务必谨慎。虽然保险公司通常不实行严格的打卡制度,但在入境处的定义里,你通过优才或高才签证在港工作,这理应是你的“主要职业”和“生活重心”。如果你在申请材料中讲自己是“兼职”做保险,这潜台词就是“我的重心不在香港”或“我在其他地方还有更重
- Q86. 什么是“挂靠”?为什么说它是违法的?
所谓“挂靠”,在香港入境事务的语境下,是指申请人与一家香港公司不存在真实的雇佣关系,却通过虚构劳动合同、伪造薪资流水和强积金记录等手段,向入境处谎称自己在港工作,以此来骗取签证延期或永久居民身份的行为。这并不是什么“灰色地带”或“灵活操作”,在法律定性上,这就是彻头彻尾的欺诈
- Q87. 我给朋友公司钱,他给我发工资交强积金,这算挂靠吗?
当然!很多人天真地认为,只要资金流水做成了闭环——即“我转账给朋友公司 -> 朋友公司发工资给我 -> 缴纳强积金和报税”,在账面上看起来完美无缺,就能瞒天过海。但在专业的审计和调查面前,这种操作漏洞百出。首先,资金来源经不起推敲。真实的商业雇佣关系中,薪资是企业经营成本的一部分
- Q93. 既然挂靠不行,对于不在港的人,有哪些合法的替代方案?
如果你的确因为工作或家庭原因暂时无法长期在港,但又想保住身份,唯一的出路是“建立真实联系”,而不是伪造联系。这里有几条合法合规的思路供你参考:第一是外派模式。如果你在内地有公司或受雇于大型企业,可以尝试在香港设立真实的分支机构,或者由香港公司正式外派你回内地工作。这需要完备的雇佣合同
- Q95. 配偶在香港有工作,可以反向担保主申请人续签吗?
这是一个需要分签证类别来看待的“灰色地带”问题。从法理上讲,受养人签证绝对无法直接反向担保主申请人,因为主申请人才是签证的“根”。但是,在入境处主任(Officer)的实际自由裁量权(Discretion)中,配偶的工作状态确实是一个极具分量的“加分项”,甚至在特定情况下能成为主申请人的“救命稻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