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但学生签证默认是不允许打工的——是香港政府后来用“暂免限制”的方式给合资格学生开了口子。所以严格说法是:持来港就读签证的内地学生,在读期间在严格条件下可以兼职,范围、时限、地点都有明确限制,越界就是违法打工。
先讲默认规则和“开口子”。香港《入境规例》规定,以学生身份来港的人不得接受有薪或无薪的雇佣工作。但从2024年11月1日起,政府推行暂免安排:修读修业期不少于一学年的全日制、经本地评审学士学位或以上课程的非本地学生(不含交换生),在获发“不反对通知书”(简称NOL)后,可在其获准逗留期限内从事雇佣工作——也就是大部分本科和研究生内地生,现在可以在读期间合法打工了。
具体限制分三种用工情形,务必分清。第一种:校园兼职。在你就读院校的校园内担任兼职,每周累计不超过20小时(注意:是每周总量,不是每份工作各20小时)。第二种:暑期工。每年6月1日至8月31日(首尾两天包含)期间,可接受聘用,工作时数和地点不限——这是最宽的一个口子。第三种:实习。必须与学科/课程相关、经就读院校安排或批准,最长为期一个学年或该课程正常修业期的三分之一,取两者较短者;且须先经入境处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