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两种情况,但先给一个总答案:对符合条件的内地本科生/硕士生,校外实习要么“不用单次申请、已随签证自动获得许可”,要么“仅需学校同意”,并不像内地读研那样要先办独立的工作许可。关键在“你的NOL(不反对通知书)写的是什么”。
情况一(大部分内地本/硕在读生):不用单次申请。2024年11月1日起,就读不少于一学年全日制本地评审学士及以上课程的非本地学生(不含交换生)已“暂免”工作限制,入境处随学生签证/电子签证一并签发NOL,明确学生可从事的实习、校园兼职和暑期工作类型——拿到NOL就等于拿到了许可,不需要再为每一份实习单独跑入境处。港大校方页面的原话:“非本地学生必须持由入境处签发的NOL方可在港从事实习工作”,而这个NOL“通常会与就读签证许可一同发放”。
情况二(部分特殊身份或特别申请):需要单独动作。①非本地课程学生(如读境外大学在港办学的课程):只可从事与课程相关的实习,须经院校报入境处处理,一般要院校书面通知入境处;②副学位(副学士/高级文凭)学生:须修读完至少两学年学分,且实习须为课程强制性、与学科有关,经院校向入境处递交申请表SF/IM/2258申请,获批后经院校获发NOL(注明期限、公司、职位);③交换生:可在港实习但仅限本课程相关的;④连续实习年度的续期:实习类NOL有效期通常为一个学年,次年如需继续实习,须经所属院校向入境处重新提交NOL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