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总览:香港没有「陪读签证」,陪读家长要合法化,靠的是「受养人」这个身份——具体又分两种待遇:**①跟随「就业/人才类」保证人(如配偶是高才/优才/专才/IANG/一般就业/资本投资者)的受养人,可以在港就业和就读,完全不受限制**;**②跟随「来港就读(进修)」保证人的受养人,不能工作(除非取得入境处处长许可)**。也就是说:陪读家长能不能工作,取决于「配偶主申请人是来港工作还是来港读书」。下面拆清。
第一,「陪读身份合法化」的三种合法形态。①受养人(最常见):你是主申请人(配偶)的受养人身份来港,随行居留,孩子以受养子女身份在港读书——这就是「陪读」的合法化身份;②你自己当主申请人:办高才/优才/专才/IANG等签证(够资格的话),那孩子是你的受养人——你不只是陪读,而是「带着孩子定居」;③香港永居/不受逗留限制居民:这是终极形态,7年通常居住后可申请(受养人连续通常居住满7年亦可依法申请居留权)。对普通内地家庭,路径①最常见——「一方主申请、一方+孩子受养」。
第二,关键区别:受养人能工作吗?(入境处官方两句话定生死)。①**「就业/人才类」保证人的受养人**:入境处白纸黑字「下列人士的受养人,可以在港就业而不会受到限制」——包括保证人是按一般就业政策、输入内地人才计划(专才)、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IANG)、职专毕业生留港、科技人才计划就业的专业人士/企业家/受训人士,以及资本投资者、优才、第二代计划、高才的受养人。**结论:配偶拿高才/优才/专才/IANG,你作为受养人陪读,可以合法在港工作,不受限制。
**②**「来港就读」保证人的受养人**: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