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00问/香港生活
100问
落地实操 · 每季度核实 9月版

主页香港生活100问第二讲 · 住房安家篇

编号 REFQ16
分讲 CHAPTER第二讲 · 住房安家篇
适用 APPLIES TO住房安家

如果业主不退还押金或发生租务纠纷,可以向哪里投诉?

押金(按金)不退还、维修责任扯皮、突然被加租赶人,是香港租房最常见的三类纠纷。遇到纠纷别慌,按「先沟通、后调停、再上庭」的顺序处理,这里把能帮你的机构和渠道一次性讲清楚。第一步,先和业主书面沟通。香港法例没有统一的「退押金时限」,但通常退租交回单位、双方确认无欠租无损坏后,押金应在合理时间内退回(一般一至两周,可双方约定写进租约);规管租赁(劏房等)的业主则须在交回单位或清缴欠款后的7天内退回押金。

所以退租前记得拍照留证、与业主共同签一份「交吉确认」,写明单位状况,避免「损坏赔偿」扯皮。第二步,向政府部门求助或投诉。处理租务事宜的政府部门主要有两个:一是差饷物业估价署(RVD),负责执行《业主与租客(综合)条例》,包括规管租赁(劏房租赁管制)、业主是否按时提交租约通知书等,有疑问可致电租务主任热线2150 8229,也可以在估价署官网递交表格投诉涉嫌违反条例的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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