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00问/香港理财
100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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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页香港理财100问第九讲 · 税务规划篇

编号 REFQ85
分讲 CHAPTER第九讲 · 税务规划篇
适用 APPLIES TO税务规划

用香港公司架构做理财规划,普通人是否适合?

直接回答:不适合,而且对普通人来说往往是「自找麻烦」。香港税制里,个人名义投资本身就不征税(股息、利息、资本增值一般不课税);一旦把资产装进香港公司,税局通常反而把公司视为「在香港经营业务」,投资收益可能要缴利得税(法团税率最高16.5%)。所以用公司做理财,等于把自己本来免税的钱,弄进了要交税的池子里。先看个人名义投资的待遇。香港实行地域来源征税,个人买卖股票、基金、收股息、赚差价,只要不是「全职炒卖」(高频率、大额、日内交易、主要靠炒股为生),税局都不会视为经营生意,投资收益不课税;长线持有的资本增值更明确属于资本性质,免税。

外国债券利息、海外上市股票的增值等境外来源收入,同样不征税。也就是说,普通人用券商账户做理财,在香港基本是零税负。再看香港公司投资要交什么税。公司持有资产收利息、股息、买卖差价,税局会认定公司在经营投资业务,赚到的利润要交利得税:首200万应评税利润8.25%、超出部分16.5%。而且要特别注意2023年1月1日生效的「外地收入豁免征税机制」(FSIE):以前香港公司收取境外股息、利息等被动收入可自动免税,现在不再自动免税——除非这家公司满足「经济实质要求」(在香港雇有合资格员工、有足够营运开支和处所,对投资持有决策权)或「持股要求」等豁免条件,否则境外被动收入也要交16.5%利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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