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回答:先记一个总原则——「要赔偿找调解机构,要惩处找监管机构」。香港处理理财纠纷的机构按业务分四块:银行产品找金管局、证券基金找证监会、保险找保险投诉局和保监局、所有受监管金融机构的金钱纠纷还能找金融纠纷调解中心(FDRC)。拿不准时,先找「金融纠纷调解中心」这个一站式机构准没错。先讲最通用的:金融纠纷调解中心(FDRC,电话3199 5199)。它专门处理市民与银行、证券公司等受金管局认可或证监会发牌的金融机构之间的金钱争议,采用「先调解、后仲裁」方式,收费便宜、程序比打官司简单得多。
合资格申索上限100万港元,须在首次知悉损失之日起24个月内提出。超过2000家金融机构必须参与该计划,所以只要对方是持牌机构,它基本都能受理。再分行业讲。一,银行业务(存款、按揭、信用卡等):先向银行内部投诉,不满意再向金管局投诉——金管局会调查银行是否违反《银行业条例》认可的操守标准,但它只查「机构行为」,不裁定赔你多少钱;要拿赔偿,走FDRC调解或小额钱债审裁处。
二,证券、期货、基金投资(包括被误导买产品、超范围销售等):向证监会投诉——证监会调查中介人是否违规并可采取纪律处分(罚款、吊销牌照),同样不判赔偿;赔偿仍走FDRC。三,保险(重点,很多人搞混):「想追索赔款」找保险投诉局(ICB)——它专门裁决个人保险合约的索偿争议,金额上限150万港元,裁决对保险公司有约束力;「怀疑中介人乱卖保单」找保险业监管局(保监局,IA)——它监管保险公司和中介人的操守,可作纪律处分,但无权重判你该赔多少;若涉银行卖保险,投诉会被转介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