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00问/香港创业
100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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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页香港创业100问第二讲 · 公司注册篇

编号 REFQ18
分讲 CHAPTER第二讲 · 公司注册篇
适用 APPLIES TO公司注册

注册完公司后,还需要办理哪些后续手续?

拿到公司注册证书(CI)和商业登记证(BR)的那一刻,公司只是"出生"了,离"能营业"还有一段路。注册完成只是起点,后续有一串雷打不动的动作要办。把它们按时间先后排好,你就能一张清单管到底。

第一,立即办的三件事。一是开银行账户(见第21-24题):这是最紧迫也最耗时的,拿到CI和BR、公司章程等文件后尽快预约银行开户,香港银行开户审核严、排期以周计,越早动越从容;开户材料要准备充分(业务合同、商业计划书等),别等到客户要打款了才急。二是制作公司印章(公司钢印、签字章、小圆章各一枚):香港银行开户和部分合同要用到公司印章,多数注册套餐已含。三是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SCR):依据《公司条例》,公司须在成立后尽快建立SCR,记录对公司持股超过25%或拥有重大控制权的人(对一人公司基本就是你自己),存放在注册办事处或秘书地址,供执法人员查阅;不备存最高罚款25万港元甚至监禁,这不是可选项而是法定义务。

第二,一年内的固定合规日历,记住两个"首次"。一是年审:公司成立周年日起42天内要提交周年申报表(NAR1)给公司注册处、并更新商业登记证,逾期按天阶梯罚款,拖久了会被除名——这就是俗称的"年审",通常由秘书公司代办,费用含政府规费和服务费。

还有约 500 字,含实操细节、材料清单与红线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