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DA(Non-Disclosure Agreement,不披露协议书/保密协议)就是一份法律合同,规定「接收方」不得对外泄露「披露方」告诉它的机密信息。用大白话说:在你把心里话讲给对方之前,先让他签一张「保证不出去说」的纸。它是保护商业秘密的第一道防线——商业秘密(配方、方法、技术、设计、客户名单、商业计划这类有商业价值的机密资料)在香港受普通法中的保密法保护,但「有口头默契」和「有白纸黑字」的证明难度完全不同,知识产权署明确建议:与所有知道机密的人签订不披露协议书。
一份合格的NDA至少要说清楚八件事:双方是谁(用法律全名,别写昵称);哪些信息算机密(列清单:商业计划、客户数据、财务、技术、源代码——明确到「源代码必须保密、公司愿景可以公开」这种颗粒度);为什么披露(投资讨论、合作评估还是招聘外包,信息使用范围就锁死在这个用途);接收方的义务(不得向他人披露、不得挪作私用);例外条款(已经公开的信息、接收方早就知道的、第三方合法给的,都不算保密);保密期限(常见1-3年,商业秘密甚至可以无限期,但投资人通常只愿签1-2年);违约后果(损害赔偿、禁制令、交出所得利润);适用法律(跨地区谈判尤其要写明按香港法还是对方所在地法)。
初创公司什么时候需要N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