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00问/香港创业
100问
政策与税率随时调 · 每季度核实 9月版

主页香港创业100问第七讲 · 财税与合规篇

编号 REFQ67
分讲 CHAPTER第七讲 · 财税与合规篇
适用 APPLIES TO财税与合规

香港公司如果长期不经营,需要办理注销吗?如何操作?

需要办理,而且要注意:香港公司「放着不管」不等于「自动消失」,反而会惹祸。香港法例下长期不经营的公司有几条出路,从轻到重分别是「不活动状态」「主动注销」和「被强制剔除」,新手最该搞清楚这三者的区别。

先说最容易被忽略的死胡同——被剔除。公司注册处处长如果合理相信某公司没在营运,会寄信询问,连续联系不上或确认不营运,就会启动剔除程序:刊登公告,3个月没人反对,公司名称就从登记册剔除、宣告解散。更常见的是逾期不交周年申报表,公司注册处同样可能启动剔除。注意:这种「被动解散」不是好事——它来得悄无声息,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域名、商标会跟着出问题,公司资产还会收归政府,日后恢复注册很麻烦。所以「不经营就不管」是下下策。

正式出路一:宣布不活动(Dormant)。这是「暂停经营但保留公司」的办法。操作:通过一项特别决议宣布公司进入不活动状态,把决议(表格A1/A2样本)交付公司注册处登记,公司即日起成为不活动公司。好处:不活动公司可以豁免交付周年申报表,省下一大笔行政费;但注意公司注册地址变更、董事和秘书变更仍要申报,税务局报税表若已发出仍要处理。日后想恢复经营,再通过特别决议(B1/B2样本)宣布拟进行会计交易即可。适合:你只是暂时停摆、将来还想用这个壳。

正式出路二:撤销注册(注销)。这才是「永久退出」的正路,适合确定不再经营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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