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00问/香港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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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页香港创业100问第二讲 · 公司注册篇

编号 REFQ19
分讲 CHAPTER第二讲 · 公司注册篇
适用 APPLIES TO公司注册

香港公司每年需要做哪些法定申报(周年申报表)?

香港公司每年有两件雷打不动的"法定申报":一是向公司注册处提交周年申报表(表格NAR1),二是向税务局续期商业登记证(BR)。这两件常被合称为"年审",但它们是两套系统、两个部门、两张账单,很多人混为一谈后被罚款,先分清楚。

第一,周年申报表(NAR1),交给公司注册处。这是《公司条例》第662条规定每年必交的"公司现状快照":把截至申报日的公司资料报给政府,包括注册地址、股东名册、董事名单、公司秘书、注册资本和已发行股本等。截止日期:私人公司在成立周年日起42天内必须提交(上市公司等另算)。按时交的注册费只要港币105元(如今多由秘书公司代办);逾期就按档位阶梯加价,在公司注册处官方费率表上:超过42日但不超3个月为870元,超过3个月至6个月为1740元,超过6个月至9个月为2610元,超过9个月高达3480元,而且处长无权豁免。

再往严重走,依据第662条还可能被刑事检控,最高另罚5万港元、并按日加罚1000元,长期不理会被"除名"——公司名存实亡,连银行账户都可能保不住。特别提醒:公司没生意、零运营、甚至只是壳公司,也照样必须每年交NAR1,没有任何豁免;唯一的豁免是公司被正式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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