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00问/香港租房
100问
租金月月变 · 每季度核实 9月版

主页香港租房100问第四讲 · 议价与签约篇

编号 REFQ38
分讲 CHAPTER第四讲 · 议价与签约篇
适用 APPLIES TO议价与签约

签约前发现合约条款不合理,是否可以要求修改?

答案是:完全可以,而且这是你签约前最应该做的「自我保护」。租约不是「别人给你什么你就签什么」的格式合同,香港实行「合约自由原则」,只要双方同意,条款都可以谈、可以改。很多新手以为「合约是中介/业主定的,不能改」,其实是大错特错。下面讲清楚。

一、为什么可以改?

香港没有规定住宅租约必须用某个「标准模板」,业主和租客是「平等协商」的双方。临时租约和正式租约的内容,只要不违法,都可以由双方协商调整。所以发现不合理条款,完全有权利提出来谈。

二、哪些条款通常「谈得动」?

1. 租期和死约长度:想要短一点、或加「可提前退租」条款,可以谈。

2. 押金数额:常见的两按一上,可以试着谈减(如只收一按)。

3. 维修责任:把漏水、堵渠等「业主负责」写清楚。

4. 用途限制:想养宠物、想居家办公,争取明确写进合约。

5. 加租条款:续租加幅、可否按指数调整,都可协商。

三、怎么「改」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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