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00问/香港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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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页香港租房100问第七讲 · 租客权益与法律篇

编号 REFQ67
分讲 CHAPTER第七讲 · 租客权益与法律篇
适用 APPLIES TO租客权益

业主是否可以以"装修"为由强制要求租客提前搬离?

「业主说要装修,让我提前搬走」,这是不少租客遇到过的情况。业主能不能以此「强制」你搬?答案是:不能随意强制,要按程序和租约来。下面讲清楚。

一、死约期内,装修不能成为「随意赶人」的理由

1. 如果你签的是「死约」(固定期限),在约期内业主不能以「装修」为由单方面终止租约、强制你搬走。

2. 装修是「业主的需要」,不等于「你违约」,不能因此剥夺你的租住权。

二、那业主要装修怎么办?

1. 「协商」是正路:业主要装修、你愿配合,双方可协商「提前解约」及「赔偿方案」(如退押金、赔偿搬家费、退还剩余租金)。

2. 「按约处理」:若租约写了「业主要收回装修可提前终止」条款,则按该条款和合理赔偿处理。

3. 业主不能「自行强行」赶人:若业主强行清屋、断水断电逼你走,属非法「逼迁」,你可依法维权(详见「逼迁」一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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