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坏了谁修、谁出钱」是香港租楼最常引发矛盾的问题之一。原则很简单:看「责任划分」,而划分主要看「租约约定」和「损坏性质」。下面讲清楚维修责任怎么分。
一、大原则:结构性/系统性问题由业主负责
一般来说,房屋「结构性」和「系统」层面的维修应由业主负责,包括:
1. 楼宇结构问题(墙裂、结构渗水、漏水到单位内);
2. 水电煤等「系统设施」的故障(水管、电线、主要电器如冷气主机、热水器的非人为损坏);
3. 由建筑本身缺陷或正常老化导致的问题。
二、日常小修小补由谁负责
1. 「日常损耗」和「轻微小修」(换灯泡、通堵塞的下水道、小零件松动)责任常在租客或双方约定。
2. 但这也要看租约怎么写,不同租约划分不同,不能一概而论。
三、关键看「租约怎么写」
1. 签约时应把「维修责任」写清楚:哪些由业主负责、哪些由租客负责。
2. 若租约未写明,遇到纠纷可参考「惯例」+ 业主对房屋「结构性维修」负有责任的一般法律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