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租客的法律保障,核心来自一部重要法例——《业主与租客(综合)条例》(英文简称《Landlord and Tenant (Consolidation) Ordinance》)。它是规范住宅租赁关系的「总纲」。下面把这部法例给租客的「基本保障」用大白话讲清楚。
一、这部条例管什么?
它主要管三件事:租约如何成立和履行、押金和租金如何处理、以及业主和租客发生纠纷时怎么解决(如土地审裁处的作用)。它也给租客提供了「不是业主想怎样就怎样」的法律底线。
二、对租客的基本保障有哪些?
1. 「程序保障」:业主想收回单位或加租,要依法定程序来,不能「一言不合就赶人」。
2. 「押金保障」:押金不能乱扣,退租时应按约退还;无理克扣押金,租客可依法追讨。
3. 「租赁关系的稳定性」:在「死约」固定期内,业主不能无正当理由单方面终止租约把你赶走。
4. 「分间楼宇单位(劏房)管制」:条例经 2022 年修订后,对受规管的劏房提供更强保障——业主必须与租客签订书面租约、不能收取超出法定的「水电附加费」、加租受限制(两年周期内只准加租一次且加幅不得高于 10%)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