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00问/香港保险
100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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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页香港保险100问第十讲 · 税务与资产传承篇

编号 REFQ93
分讲 CHAPTER第十讲 · 税务与资产传承篇
适用 APPLIES TO税务

CRS共同申报准则下,香港保单信息是否会被内地税务机关获取?

一句话答案:会,但要分清哪种保单——按OECD《共同申报准则》(CRS),「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合同及年金合同」属于须申报的金融账户,保险公司要把投保人是「内地税务居民」的这类保单资料报给香港税务局,再由香港税局自动交换给内地税务机关;而纯保障型保单(无现金价值定期寿险、医疗、意外、财产、纯重疾)不在申报范围内。换句话说:你的香港储蓄分红险、万能寿、投连险、终身寿、年金险,只要投保人是中国税收居民,内地税务机关可以通过CRS查到。

一、CRS是什么、香港何时开始。CRS是OECD制定的全球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目标是参与国之间自动互换对方的非居民金融账户信息以打击跨境逃税。香港2014年9月承诺实施、2016年6月30日《2016年税务(修订)(第3号)条例》建立法律框架、2018年9月完成首次自动交换。香港只与已订立安排、且互为「申报税务管辖区」的伙伴交换;2019年条例把申报管辖区从75个扩至126个(2020年1月1日起),内地(中国)早已在名单内。

2026年6月26日刊宪的《2026年税务(修订)(自动交换资料)条例》将于2027年1月1日起实施,另有经修订CRS(CRS 2.0)拟于2028年实施——方向是标准继续收紧。

二、哪些保单会被申报?——「现金价值或年金性质」是分水岭(环球律师事务所按OECD标准整理)。涉申报的四种财务账户里含「现金值保险合约及年金合约」(HKIRD FAQ原文),即:只要保单存续期内可退保拿现金价值、或可领取分红/年金的合同都算——储蓄分红险、万能寿险、投资连结险、终身寿险、年金险。哪些保险公司要申报:经营具现金价值/年金性质产品的公司=「申报财务机构」(HKIRD称「指明保险公司」),须逐年做尽职调查并提交报表;只做纯保障型的公司豁免申报。不申报的保单:无现金价值的定期寿险、财产险、意外险、医疗险、纯保障型重疾险。

三、交换什么信息?——三类(财务机构指南+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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