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00问/香港买房
100问
楼市政策随时调 · 每季度核实 9月版

主页香港买房100问第二讲 · 身份与购房资格篇

编号 REFQ13
分讲 CHAPTER第二讲 · 身份与购房资格篇
适用 APPLIES TO购房资格

可以用香港注册的公司名义买房吗?税费和个人名义买房有何不同?

可以,香港允许用本地注册的有限公司名义购买住宅物业(个人也可以「一人公司」形式),香港不少高端住宅和投资物业本来就由公司持有。重点是税费、按揭和持有成本上,公司名义和个人名义有几处需要认真分辨的地方(本文政策核实于2026年8月)。

先说买入时的税。过去公司买住宅要额外缴纳「买家印花税」(BSD,曾高达15%),这是当年公司买楼最大的障碍;但2024年2月28日「全面撤辣」后,买家印花税已取消至0%,公司买住宅和公司买非住宅,缴的从价印花税都和个人一样按第2标准(400万以下象征性100港元,最高约4.25%)。所以单纯看「买入那一笔税」,今天公司名义和个人名义几乎没有区别了。

但用公司名义买房,真正的差别藏在另外四个地方:

第一,卖楼获利要交「利得税」而不是「印花税差额」。个人卖出住宅物业,目前香港没有物业增值税、没有资本利得税,只要有实质居住目的,赚的差价基本不用额外课税;但公司持有物业后卖出,赚到的差价属于公司利润,要缴利得税——法团两级制下,利润200万港元以下按8.25%,超过200万的部分按16.5%,这是实打实的税务成本。也就是说,公司「赚了钱要分政府一份」。

第二,持有期间若有租金收入,涉及物业税与利得税。公司名下的住宅出租收取租金,要按租金收入缴纳物业税(标准税率15%,详见第81题);但因为承租的租金会并入公司利润课利得税,税法允许已缴的物业税抵扣利得税,避免双重征税,具体要在报税时主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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