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睇楼纸」是香港人的口语,正式名称叫「地产代理协议」(买家用的标准表格是「表格4」,卖家放盘用的叫「表格3」)。它是地产代理在带你看楼之前,必须让你签署的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委托文件——重点不在「睇楼」,而在「纸」,签了之后你就和代理绑上了明确的权责关系(信息核实于2026年8月)。
一、为什么必须签睇楼纸?《地产代理条例》规定,地产代理安排准买家睇楼前,必须与客户签订规范格式的地产代理协议,否则属违规。它的作用对你是双刃剑:保护你(把佣金、有效期、代理义务写清楚),也约束你(不按约定成交也要付佣)。正规代理一定会先签后看;哪个代理没签就拉你去看楼,反而是异常信号。
二、睇楼纸上有什么?你逐栏核对这五项:
①有效期:一般是3个月,过期自动失效,也可重签或约定单次委托。有效期越长,你被「锁定」的时间越久,务必看清。
②委托性质:单边代理(只代表你,从你收佣)、双边代理(同时代表你和业主,必须向你书面披露并取得同意,还得披露向业主收多少佣金)、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三种情况的权利义务不同,勾选处会明确列出。
③佣金:写明你应付的佣金数额或收费率、以及支付时点(签买卖协议时 or 交易完成时)。这块最关键,标准表格的「附表3」还附了几条保护条款,见下。
④物业范围:协议会列出委托你「物色哪些物业」,通常写「区内任何物业」。范围越具体越不易产生争议。
⑤过户/权益声明:代理有否在该物业中拥有任何权益,必须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