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装修自己的房子,不是你「想怎么改就怎么改」——主要受三套规矩约束:政府法例(《建筑物条例》和《噪音管制条例》)、大厦公契、以及物业管理处的内务守则。不守规矩轻则被要求停工,重则影响保险赔付甚至被检控。第一,涉及房屋结构,必须向屋宇署申请。香港《建筑物条例》规定:拆除或改动「结构墙、梁、柱」等承重结构,业主要委任认可人士和注册结构工程师评估,向屋宇署递交建筑图则,获批准后方可由注册承建商施工。
所谓「结构墙」,就是楼书的批准图则上标记承重的墙壁——一旦拆错,全栋楼的安全都有问题,所以监管最严。第二,涉及外墙和非承重结构,属「小型工程监管制度」管。例如在楼宇内竖设砖砌非承重墙、改动外墙冷气机支架和晾衣架、改动排水管等,不需要事先获得屋宇署批准,但必须在开工前(部分在完工后)按级别委任「订明建筑专业人士」和「订明注册承建商」,并向屋宇署呈交通知书和完工证明书。
第三,简单家居装修属「豁免审批工程」。例如批灰泥、铺瓷砖、更换卫生设备、拆非承重间隔墙(若批准图则无耐火要求),不需向屋宇署申请,但施工仍须符合消防安全、结构安全和排水标准,并建议查一下屋宇署「百楼图网」看该单位的批准图则和厨房耐火墙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