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自住和买房出租,表面看只是「住不住」的区别,实际上在税费、按揭和监管三个层面都有明显差异,内地投资者尤其要留意,因为选错用途可能白交税或违规。先说税费。自住房没有「租金税」的问题——你只按自己的薪俸收入缴薪俸税,供楼按揭利息每年还可申索「居所贷款利息扣除」(2025/26年度上限10万元);而出租物业要缴「物业税」,按租金收入(已减差饷和不能追回的租金)减去20%标准免税额后的余额,以标准税率15%计算。
出租还有一条「优惠通道」:如果选择「个人入息课税」,可把薪俸收入、租金收入合并计算,并在出租收入中扣除为赚取租金而支付的按揭利息和基本免税额,很多人这样反而能少交很多税(税务局会在税单上自动选择对你最有利的方式)。另外出租前要先取得承按银行的书面同意。
再说按揭,这是差别最大、也最容易被忽略的地方。金管局规管下,自住物业的按揭成数上限高于出租物业:自住最高可达七成,出租用途最高只五成;而按揭保险计划更严格要求「物业必须自住」才能申请高成数按揭(八成、九成),出租物业不能借高成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