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是:可以自己请律师,也建议自己请;要不要用发展商指定的律师,完全取决于你,但盲目跟用有隐患。先讲清楚一手楼的律师架构。一手楼买卖的合约是发展商统一拟定的「格式合约」,表面上不像二手楼那样要逐条谈判,所以很多新盘销售都会提供一间或多间「发展商指定律师行」让买家选。条例层面的指引很明确:一手住宅物业销售监管局提醒,准买家「未必一定要任用代表卖方的律师,可自行委聘律师」,因为如果你任用代表卖方的律师,一旦发生利益冲突(例如验楼瑕疵、交楼日期争议、付款条款纠纷),该律师未必能够保障你的最大利益。
所以「用发展商律师」真正的问题是立场问题——那位律师的服务对象是发展商,不是你。香港律师会监管的预售楼花同意方案也规定:若同一间律师楼代表买卖双方,代表律师须承诺确保买家获得类似保障,否则属专业失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