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00问/香港买房
100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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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页香港买房100问第十讲 · 装修入住与物业管理篇

编号 REFQ93
分讲 CHAPTER第十讲 · 装修入住与物业管理篇
适用 APPLIES TO装修物管

物业管理公司的职责范围包括哪些?遇到管理问题可以向谁投诉?

在香港,物业管理公司(物管公司)不是「管你的人」,而是「替全体业主打工的管家」——它的职责、权力和报酬都来源于大厦公契和《建筑物管理条例》,并对业主立案法团或业主委员会负责。职责范围大致分五块。第一,日常营运:保安、清洁、园艺、垃圾处理、大堂和电梯的日常维护,这些是看得见的基础服务,也是管理费的大头(员工薪金约占管理费支出的四成)。

第二,财务与行政管理:按预算向业主收取管理费、支付大厦的水电费保险费、妥善保存账目(法定要求按规则开立银行账户)、拟备周年预算和大厦维修计划,并在年度业主大会汇报。第三,维修保养:对大厦公用部分进行定期视察和保养(电梯年检、外墙检查、天面排水),参与强制验楼和强制验窗计划;遇到公共部分失修或违例建筑,要主动安排合资格的承建商维修纠正,而不是坐视不理。

第四,执行公契与协调纠纷:处理业主之间或业主与租客之间的纠纷(例如楼上渗水),协助法团执行公契条款,追收欠交管理费;涉及单位内渗水等问题,物管公司负「协调跟进」责任,需要时把个案转介屋宇署等政府部门。第五,协助业主组织:提醒和协助业主立案法团或业主委员会依《建筑物管理条例》行事,包括采购招标、设立特别基金、召开业主大会等。

还有约 500 字,含实操细节、材料清单与红线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