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置业人士」(简称「首置」)在香港不是一个正式的法定身份,而是一个市场与税收实务上的「标签」,指「在香港名下没有任何住宅物业」的人。你要先纠正一个直觉:香港说的「首次置业」只看你在香港有没有房,和你在内地有没有房、以前有没有买过又卖掉都没有关系——只要现在名下无香港住宅,就算首置。
那首置在税费上有没有优惠?答案分两个层面(政策核实于2026年8月)。第一,在「从价印花税」上,首置身份本身不直接给你一个「首置税率」,但和它绑定的一条规定决定了你能不能拿到低税率:香港从价印花税分「第1标准第1部」和「第2标准」两档,历史上第1标准第1部税率很高(曾划一15%、后降至7.5%),主要惩罚「在香港已拥有其他住宅物业的人再买楼」;而「代表自己行事、在香港没有其他住宅物业的香港永久居民」(即首置者)可以按较低的「第2标准」累进税率缴税。
2024年2月28日「全面撤辣」后,第1标准第1部的税率被改为与第2标准完全相同,也就是说,现在无论你名下有没有香港住宅、是不是首置,缴的从价印花税税率档位已经一样(400万以下象征性100港元,最高约4.25%)。所以严格讲:今天「首置」在从价印花税上已经几乎没有额外优惠了。
第二,在「按揭」上,首置身份的优惠依然非常实在,这才是它现在的核心价值。